外貿企業需注意報稅細節,以防退稅風險
企業進行出口外貿業務,在報稅時需要注意細節問題,以防退稅風險。
其基本流程*般是:簽合同,訂單生產、出貨,向海關報關,收集好資料如報關單退稅聯、增值稅專用發票,同時在電子口岸里查詢是否出關及報關行有沒有改動報關資料等等。需要辦理退稅的按要求在退稅系統里錄入退稅信息,比如報關金額、報關單號等。
這流程看似簡單順暢,實際里面有很多值得注意的細節,比如說申報時間,有不少外貿企業誤認為申報截止日為4月30日。通常情況下,每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到15日。由于4月受清明節假期影響,增值稅申報期將順延至4月18日。因此,出口的貨物,須在下*年度4月18日之前的各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憑證完成退(免)稅申報,逾期將不能辦理。
要注意把握幾個重要時限:
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及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應稅服務,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在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申報憑證的內容與對應的管理部門電子信息無誤后,可提供規定的申報退(免)稅憑證、資料及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
另外,因特殊原因造成規定期限內無法申報出口退(免)稅的,應在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申報申請,提供舉證材料,經省*國稅局批準后,可進行出口退(免)稅延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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