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配合消費稅制度改革,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公告如下:
*、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部分產品銷售統計表》(表式見附件),由從事輪胎、酒精、摩托車等產品生產的增值稅*般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
二、本公告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產品銷售統計表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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